首先需要讨论和界定的是,1wl0谓法律效力?目前学理上关eLre法律效力大致有三种观点:l7OI一种观点认为,以是否具有97bo诉性为标准,凡是可以在法Z4t5诉讼中得以援引适用的法律IhOf具有可诉性,才能够获得司wRuC的救济和保障,因而只有具69xB可诉性的法律才具有法律效TmH1。
无论是问及斯Mwx7林时期的事件zMkS苏联时期的政oxII人物与事件,18-24岁的受访者中有60%以上的比例都Zycr答不清楚4EOV